申报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
重要通知:国家发改委已正式下发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通知,各省(市)需在2025年10月24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深圳市的企业,请按所在区通知的时间为准。
支持方向与标准
支持行业范围
石化化工
有色金属
建材
机械制造
汽车零部件
纺织
医药及医疗器械
金属非金属矿山
注意:不含水泥、平板玻璃、粮油加工行业
支持内容
设备升级改造
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更新应用先进高效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绿色智能化改造
加快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绿色化、智能化改造
能力提升
提升工业设计中心、计量检测中心、认证中心、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基地能力
支持标准
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按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的15%予以支持。
详细内容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点击下面链接查看完整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5OTQxODgzMw==&mid=2247544294&idx=1&sn=a5fd904da544abd61e12514c347ea3fd&scene=21&poc_token=HDzi1Gijd3fSS8NGCSEEkemb7pSI9H1XICilFvTD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建设要求
- 项目须符合国家布局等产业政策规定
- 应为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 未开工或投资进度为0%、已完工或投资完成额超过80%的项目均不得申报
- 项目不得为新建,包括原厂搬迁、异地新建等
- 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含有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
- 淘汰设备此前购置总额与设备投资总额的比值不得低于10%
设备要求
淘汰设备要求 | 更新设备要求 |
---|---|
须完成固定资产折旧 | 应体现行业先进水平 |
淘汰前设备产权应属于项目单位 | 带动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发展 |
不得为购置的二手设备 | 不得为二手设备 |
淘汰后不得在项目单位继续使用 | 鼓励软硬件一体化更新 |
要件手续要求
项目应确保以下前期条件落实:
核准(备案)
环评
用地规划
节能审查
安全评价
施工许可
不得申报的情况
- 已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
- 已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相关领域或国家其他部门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
-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项目
- 新设备购置清单中有部分曾获得过资金支持的情况
警惕四项"一票否决"情形
想要成功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严格的准入条件,同时警惕以下四项"一票否决"情形:
淘汰设备占比不足10%
企业需提供旧设备发票、台账及新设备报价,证明淘汰设备价值占新设备10%以上。
项目手续不全
若缺少备案、环评、用地许可等手续,需附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
重复申报
已获其他中央财政支持或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级项目的企业不可参与此次申报,需出具未重复申报承诺函。
国产化率不达标
像6G研发、智能监测类项目,企业须提供设备国产化证明,具体标准可咨询地方工信部门。
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基础必备材料
- 项目手续文件(核准/备案批复、环评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安评报告复印件)
- 投资证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明细、已投入资金凭证,并注明投资进度未超80%)
- 淘汰设备相关证明(旧设备台账、报废承诺书)
新增材料要求
新旧设备能效对比表
须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
碳减排测算专项章节
在可行性报告中新增该部分,需使用国家认可的核算工具
资金隔离使用计划
明确国债资金与自筹资金、银行贷款之间的使用界限,并说明资金监管措施
资金匹配规则
中央财政资金
占比从原60%降至50%
地方配套资金
占比需提高至30%-40%
政策性银行信贷
剩余10%-20%的资金缺口,允许通过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补充
额度调整: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从原5亿元调整为3亿元,但AI+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可突破此额度限制。